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扛牢政治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严守纪律要求
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将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严的措施长期坚持下去,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一是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礼品,包括通过网购、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二是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三是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
四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五是严禁巧立名目,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
六是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安排活动;
七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八是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
九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一桌餐”场所;
十是严禁发生餐饮浪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三、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节日期间来信来访、举报投诉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纪依规,严查快办。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问题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举报电话:12388
举报邮箱:hnyyxyjw@163.com
中共湖南医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监委驻湖南医药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