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直属附属医院: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四风”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营造清正廉洁过节风气,持续推动清廉湖医建设,现就“五一”节日期间的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持续扛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正风肃纪摆上重要位置、融入日常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把纪律规矩要求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和生动实践。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抵制不良风气,杜绝假借节日名义参与或发起各种违规违纪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卡券和电子红包,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活动安排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场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等。
三、强化正风肃纪,严肃追责问责。“五一”节日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坚持严的基调,结合学校“三整顿两提升”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节日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监督举报电话:0745-2381430
中共湖南医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监委驻湖南医药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