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清明将至,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现将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力倡导新时代文明节俭祭扫新风,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
二、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等参与私人祭扫。
三、严禁接受服务对象、合作单位或个人任何形式的钱物、吃请、游玩、住宿等。
四、严格落实应急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五、牢记“三个务必”,恪守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廉洁过节。
各部门、二级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站位,严守规矩,不逾底线。严格家教家风。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自觉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做到廉洁过节、安全过节。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结合学校“三整顿两提升”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及顶风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745-2381430
中共湖南医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监委驻湖南医药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