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严防“节日腐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建设清廉湖医,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作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慎终如始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严格执行教师收受礼品礼金六条禁令,落实高校师德建设七条红线要求。
三、严禁违规吃喝。节假日期间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同城或异地接待。严禁违规接收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等各类违规吃喝问题。
四、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五、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六、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
七、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八、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及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各二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学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受理干部群众举报(举报电话:18774551904),对举报线索,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四风”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严格责任追究。
中共湖南医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监委驻湖南医药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