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值此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温馨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自警自省,以上率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督促党员干部杜绝侥幸心理、麻痹心理,做到遵规守纪、不碰红线。
二、严明纪律要求。各机关处室、二级学院,直属附属医院要认真开展节前教育提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坚决做到“十严禁”:严禁无公函或开具虚假公函、虚列接待事项进行公务接待、超标准接待、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借过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严禁假借学习培训、考察调研、党建活动、参展参会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借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因责任不落实、监管失守导致节日期间贻误工作等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举报电话:0745-2381430
举报邮箱:hnyyxyjw@163.com
中共湖南医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湖南医药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