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医纪发〔2014〕2号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在全校形成“学廉政法规、倡清廉新风、树清廉形象”的浓厚氛围,根据《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湘教工委发〔2014〕8号)和《深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怀医党字〔2014〕16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2014年新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活动,通过以考促学,不断增强法纪意识和纪律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内容
1.《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4.《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以上测试内容可登录纪检监察处网站,进入法规制度栏目,点击上级法规选项,进行下载学习。
二、测试时间地点
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4点半至5点半。至善楼一楼东头会议室。
三、测试对象
学校2014年新任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19人。具体名单如下:
吴贞云、方丽华、张琦、周天亮、夏中林、黄泽晶、杨芳、丁立华、刘丽、张洁琼、朱安源、张君、何小进、田小英、倪达常、曹阳、易建国、黄元清、王光伟。
四、测试方式
1.测试题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80分以上为优秀。
2.测试时间60分钟。试题题型有填空题、不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
3.测试采取闭卷形式,由纪检监察处负责组织实施。
五、相关要求
1.请参加测试的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按时参加考试,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或抄袭资料。
中共湖南医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1月5日